一、招标条件 |
赤蓬岛生态商务区-环岛智旅基础设施项目提升工程已经由辽宁省·盘锦市·盘锦辽东湾新区备案。以辽滨行审备(2025)1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赤蓬岛生态商务区-环岛智旅基础设施项目提升工程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省盘锦市辽滨经开区赤蓬岛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本项目对赤蓬岛生态商务区环岛进行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具体为:对赤蓬岛150万平方米范围内的16千米环岛区域绿化进行提升,修建慢行道路,打造配套特色小型建筑,沿线电线杆入地等;环线配套建设驿站和综合服务楼、智能亮化设备、监控装置、无人驾驶车以及观光车辆等。其中综合服务楼集休息、商业配套、急救、补给等多元功能于一体。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210101TP************ |
赤蓬岛生态商务区-环岛智旅基础设施项目提升工程EPC |
赤蓬岛生态商务区环岛进行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具体为:对赤蓬岛150万平方米范围内的16千米环岛区域绿化进行提升,修建慢行道路,打造配套特色小型建筑等;环线配套建设驿站和综合服务楼等。其中综合服务楼集休息、商业配套、急救、补给等多元功能于一体。 |
122 |
不只面向中小企业 | 50.0 |
|
4.工期要求:2025年04月15日 开工至 2025年08月15日 竣工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设计·专项资质·风景园林工程·风景园林工程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并且[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并且[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2.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
******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4.联合体最多允许2家单位;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
6.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7.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8.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6.其它要求:1.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并且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
2.1拟派EPC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并无在建工程,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2.2设计负责人应具备道桥专业高级工程师或景观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2.3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相应资质的施工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其它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派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注:一年以上(含一年)是指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社会养老保险为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人单位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除外】。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为联合体各方)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7日内: ①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和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评审时以现场当日“信用中国”网站“
******”查验为准。
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上单位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
7.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四、投标
1.开标时间: 2025年04月07日 10: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3.递交网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
4.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5.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
******/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5年03月14日 08时30分至2025年03月20日 16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
六、其他说明
1.工期要求:设计工期:2025年4月15日至5月30日,共计45天(最终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施工工期分为两阶段:
第一阶段: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15日,共计15天进行道路改造施工以及南岸绿化;
第二阶段:2025年8月15日完成景观及建筑物施工。(最终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2.投标保证金(或保函)须在2025年04月07日10时前完成交纳。具体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盘锦市)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
姓名: |
王女士 |
姓名: |
王女士 |
单位: |
******有限公司 |
单位: |
******有限公司 |
职务: |
项目负责人 |
职务: |
项目负责人 |
职称: |
/ |
职称: |
工程师 |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辽宁省盘锦辽东湾新区 |
地址: |
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建设街铁西委盘锦颐高科技创业园414号 |
邮编: |
122400 |
邮编: |
122400 |
联系人: |
王女士 |
联系人: |
王女士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异议联系人: |
王女士 |
异议联系人电话: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