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城市供水安全工程-基于GIS平台的沈阳城市供水智能运行系统建设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18
发布日期:2025-11-26
监督部门
******建设局
项目来源
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袁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24-
******
项目地址
沈阳市
招标人名称
******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沈阳市城市供水安全工程
项目编号
************18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96.69%,其他资金:3.3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97018.16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1.供水系统改造工程
(1)供水管网改造包括区块化边界管网改造和区块内部管 网改造。区块化边界管网改造包括更新改造供水管网11.8km, 设计管径 DN300-DN1200mm;新建供水管网4. 24km,设计管径DN1000mm; 新增流量计34 个;改造阀门 35 个;新建阀门 7 个。 区块化内部管网改造包括改造 供水管网61. 385km,设计管径DN200- DN1000mm ;新建供水管网 47. 73km, 设计管径DN300-DN1000mm; 改造及新建阀门 107 个。
(2)二次供水系统改造
对沈阳市29个老旧二次供水系统管网进行改造,改造二次供水系统管网80.213KM,管径DN25-DN300MM;改造二次供水系统泵站139座。
(3)供水及检测维修设备购置
包括水质检验设备升级27台,购置供水管网测漏设备33台,购置供水管网抢修机械设备46台(套)。
2.基于GIS平台的沈阳市城市供水智能
******集团二次加压泵站远程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区域化供水管网分析平台。
一标段
标段(包)名称
沈阳市城市供水安全工程-基于GIS平台的沈阳城市供水智能运行系统建设
标段(包)编号
************18001
标段(包)性质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材料设备采购
投标人资质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具有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私有云扩容(设备、装卸费、调试费、倒运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
0.7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 日期
2025-12-25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 日期
2026-02-08
标段(包)开标地点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无]
合同估算价
71.273
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00
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兼投
否
是否兼中
否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11-26 08:00至2025-12-03 16: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通过易采叁通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
******:8888/#/login),在所投标段进行资格确认并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12-17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递交地址
通过易采叁通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
******:8888/#/login),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开标时间
2025-12-17 09:30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
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开标评标系统(
******:8888/zjt-bid/)” 进行解密
评审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1、投标相关事宜:(1)使用 CA 锁网上获取招标文件。(2)开标前投标单位须登陆辽宁省网联招标投标综合服务平台(
******/)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后方可参加开标会,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 (开标),通过网上开标大厅系统开标(登录网址:
******:8888/zjt-bid/)。请投标单位在开标前完成相对应的本机电脑调试工作。2、投标单位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3、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1)接收异议函的方式:网络(项目招标
******有限公司,联系人:赵红梅,联系电话:024-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5楼 (2)异议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格式要求。
招标人
******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43号
联系人
刘滨
电话
024-
******
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B区5
联系人
赵红梅
电话
024-
******
邮箱
******
公告源UR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