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阳城县润城镇屯城村等五村提质改造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002第二标段)项目经理部花岗岩地砖询价采购公告
询价编号:DQJ-RCWC-CL-06
1. 采购条件
******有限公司阳城县润城镇屯******************有限公司阳城县润城镇屯城村等五村提质改造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002第二标段)项目经理部,现对花岗岩路沿石(询价物资)进行公开询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阳城县润城镇屯城村等五村提质改造建设项目 2. 工程地点: 阳城县润城镇上伏村、润城村。 3. 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 / 4. 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5. 工程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重建公厕 15 座、自来水管网改造 20 公里、更换污水管网 15 公里、街巷道路提升 10 公里、更换树株 600 株、更换路灯 600 盏、新敷设 10kV 线路 4.04km(迁改入地)等、最终建筑规模以实际为准。工程内容包括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竣************************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二标段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所有施工工作。
2.2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询价公告附件1《采购物资包件清单》,本次询价采购一包一投,线下报价单上传至云采,同资质文件一并上传,见平台公告附件3
2.2.2采购方式:采用国内公开询价方式。
3.采购依据
3.1本次采购依据为:
(1******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2******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3)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报价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询价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询价要求报价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报价文字资料包括:
(1)营业执照、资格认定书、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
(2)报价一览表;
(3)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3 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询价项目相同报价包件的其他报价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与本询价项目相同报价包件的其他报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与本询价项目相同报价包件的其他报价人的控股股东为同一人:
(4)为本询价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询价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询价项目的招标代;
(8)与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投标(代理)产品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 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 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 在铁路上使用且在限制期内(以投标截止日在“国铁采购平台( ******)”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8)被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且在公布期限内(以投标截止日在国家铁路局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9)投标人在近三年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20)投标人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15时00分。
5.2凡有意参加报价人,请登陆铁建云采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会员。
5.3通过铁建云采电子商务平台(******)首页“交易主体登陆”会员系统,查询拟参与包件进行网上报名、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报名及注册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用户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报价文件。
4.4本次采购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询价公告附表1物资需求一览表。
6.报价文件的递交
6.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15时0分。
6.2报价人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报价文件。
6.3线上递交地址为:铁建云采电子商务平台(******),报价人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的上传。报价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报价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报价文件。
7.报价揭示
7.1时间:2025年10月17日15时00分。
7.2报价人必须在报价截止日期前登录铁建云采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报价,具体操作规程见《供应商操作手册》,如因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报价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上传的,后果及责任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询价公告在铁建云采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布;
8.2本次询价安排如有变化,采购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9.现场踏勘
本次询价不统一组织报价人踏勘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报价人自行踏勘,具体可与采购人联系。
10.验收
10.1验收时间:货到现场后验收;
10.2验收方法
数量验收:按合同约定数量验收;
质量验收:质量由甲方负责检测或委托具备检验资格的第三方检测。
验收标准:甲方对产品的外观和数量进行验收,对甲方提交的第三方检验,乙方无异议,若检测不合格,则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并不免除乙方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10.3验收人员:买方工程部、物资部。
11.付款周期
结算完成后,卖方开具合格增值税发票,买方依据业主资金拨付情况向卖方付款:结算次月,支付本期结算额的 80 %;3个月内支付至本期结算额的 90 %;6个月内支付至本期结算额的 95 %;余款 5******银行票据)
12.询价人信息及相关方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阳城县润城镇屯城村等五村提质改造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002第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址: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凤城镇湾村大桥局项目部
联系人:吴胜海 联系电话:******
报价人名称: 报价编号: 包件号: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综合含税单价 | 税率 | 含税金额 | 备注 |
1 | 花岗岩地砖 | G F600×300×60mm JA | 块 | 6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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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芝麻黑火烧面600*300*60mm |
2 | 花岗岩地砖 | G F600×300×30mm JA | 块 | 1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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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芝麻黑火烧面600*300*30mm |
3 | 花岗岩地砖 | G F600×300×60mm JA | 块 | 7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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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芝麻灰火烧面600*300*60mm |
4 | 花岗岩地砖 | G F600×600×30mm JA | 块 | 2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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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芝麻灰火烧面600*600*30mm |
5 | 花岗岩路沿石 | 异型 Y2型 1000×300×150mm | 米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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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0*300*150mm |
6 | 花岗岩路沿石 | 圆弧 523×190×150mm | 米 | 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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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圆弧523*190*150 |
| 花岗岩路沿石 | 圆弧 646×190×150mm | 米 | 21.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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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圆弧646*190*150 |
| 花岗岩路沿石 | 圆弧 628×190×150mm | 米 | 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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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圆弧628*190*150 |
| 花岗岩路沿石 | 圆弧 495×200×100mm | 米 | 52.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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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5*200*100mm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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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1.技术要求:
执行T/CECS 1229-2023《花岗岩瓷砖应用技术规程》标准;
2.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2年(2021-2022年)投标物资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1份。
3. 生产招标物资的主要设备状况详细描述表(包括设备名称和品种型号、投产时间、年产能力、工艺水平、技术性能、制造工厂家等)。
4.详细具体的制造工厂生产质量保证措施。
(三)合同交货计划
合同交货期参考《物资需求一览表》,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
(四)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1.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保质供应的具体措施。
(五)验收要求
1.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有关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明等必要文件。
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卖方及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验收依据按照技术规格书约定方式进行,并由买方收货人抽样复测,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为依据,但质量证明书的出具并不表明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也不免除卖方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和法定质量要求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3.买方抽样复测以买方监理部门认可的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卖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买卖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以及因此造成延迟交货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及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4.数量验收以施工现场实际过磅为准。若对数量有异议时,由买卖双方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复磅(复磅应选择地方政府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电子地磅进行),复磅数量与送货单数量之差若不超过±3‰范围,以送货单数量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买方负责;若超出±3‰范围,则以复磅数量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
(六)质量保证期
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