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委托,现就2025-2027年度限额以下电力路灯施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标项目编号: PACGZT2025-GK-004
二、 招标项目名称: 2025-2027年度限额以下电力路灯施工项目
三、 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范围 | 选定数量 | 最低下浮率 | 备注 |
1 | 2025-2027年度限额以下电力路灯施工项目 | 400万元(不含本数)以下电力路灯施工 | 1家 | 8% | 本次项目对土建部分(其中材料部分下浮只包括按信息价计列的材料)进行下浮率报价 |
四、 投标人资格
(一)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输变工程总承包)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二级及以上机电(或市政)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投标人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业绩要求
开标日前3个自然年内,投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投产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
(三)安全质量要求: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投标之日前一年内未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三个月内未发生人身重伤事故,三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一般设备、电网事故;自投标之日前三个月未发生一般施工质量事故,未发生重大施工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特大施工质量事故;半年内未发生被浙江省电力公司通报且勒令停止施工的。
(四)信誉要求:
1、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2、根据《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对行贿行为登记查询管理办法》规定,对被列入查询系统记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 8 月 20 日17:30止,节假日除外。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现场获取或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提交报名资料。
1、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按下列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①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②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③法人代表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④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有限公司)。或发送电子扫描件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为:******。
(三)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 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
(一)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 8 月 21 日14:30分,投标人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 ★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二)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二)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金华市婺城区金磐路928号会议室。
(三) 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 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 8 月 21 日14:30分
(2)开标地点:金华市婺城区金磐路928号会议室。
(二)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四)提供材料:详细见招标文件
七、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有限公司
联系人: 傅英丹
联系电话: ******
传真: 0571-******
地址: 磐安县青创园13园1
2、采购人名称: ******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震定
联系电话: 0579-******
传真: /
地址: 金华市婺城区金磐路928号
3、监督机构名称: 金磐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陈震
联系电话: 0579-******6
传真: /
地址: 金华市婺城区金磐路928号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