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蚌埠监狱教育设施升级改造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5AFAZN00532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蚌埠监狱教育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上海路与兰州路交口中建智立方2期B座16楼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柒拾伍万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安徽省蚌埠监狱教育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施工范围
因监狱教育设施项目建成时间较长,无法正常满足当前罪犯改造要求。现对教育设施进行升级改造,需在舞台安装显示屏(钢结构+电缆+总控电脑+辅材+音箱)、部分立面回填;拆除原有路面及外运、广场铺装、路床(槽)碾压检验、音乐喷泉水池基础开挖、立面装饰、水路构建;加装不锈钢旗杆、升旗台地面改为花岗岩贴面、花岗岩围栏;人工草坪;宣传栏;水路改造、穿管布线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施工工期
90日历天
项目经理
周典生
执业证书信息
皖******9878
五、评审专家名单
徐娟,赵贤兵,薛同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磋商文件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收费金额457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合肥庐阳区怀宁北路与固镇路交口西北角北辰旭辉中心713-716室,联系电话:******。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安徽省蚌埠监狱教育设施升级改造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蚌埠监狱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胜利东路1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安徽合肥市庐阳区怀宁北路与固镇路交口西北角北辰旭辉中心713-716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超
电话:******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正文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磋商业绩承诺函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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