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二中南安置区项目配套室分系统安装项目(项目编号:GN2025-11-1333),现对本项目答疑澄清回复如下:
疑问1:******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否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
回复:供应商具有独立订立合同权利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承担项目实施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即可。
疑问2:5G专网全覆盖、电梯信号覆盖等业绩能否符合“类似室分系统供货业绩“认定?
回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疑问3:如只有一个业绩,资格业绩能否同时作为评分办法中得分的业绩?
回复:不能,资格业绩不重复计分。
疑问4:第64页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1.GPS定位清单特征中,“型号:与设备型号相配套”请问是什么意思?
8.光缆成端头、9.光缆接续(48 芯以下)、10.光缆接续(72 芯以下)、11.光缆接续(96 芯以下)清单特征中,“与设备配套”请问是什么意思?
回复:符合项目的实际需求且满足本项目的验收需要,本项目清单仅供参考,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应满足项目的安装、使用及最终验收需求,相关的风险供应商自行考虑。
原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采购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请各供应商及时知悉,如未能及时查看影响投标响应的,后果自负。给各供应商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5日
附件:
澄清公告(签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