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GH-2024-0022
******公安局白云区分局监管场所羁押人员医疗卫生和体检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1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1-24 09:00:00,更正为:2025-02-08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1-24 09:00:00,更正为:2025-02-08 09:00:00。
一、“★(三)投标人报价要求 因云平台设置情况,投标人应在投标客户端开标一览表必须填写为项目预算60,008,700.00元,再根据招标文件附件4 分项报价表填写本项目实际报价下浮率。以投标供应商填写的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报价计算价格分,如不按照要求填写投标无效。”更正为“★(三)投标人报价要求 因云平台设置情况,投标人应在投标客户端开标一览表必须填写为项目预算60,087,000.00元,再根据招标公告附件4 分项报价表填写本项目实际报价下浮率。以投标供应商填写的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报价计算价格分,如不按照要求填写投标无效。”
三、“三、体检服务(一)基本要求3)上述体检项目如上级有关公安机关对入所体检有新规定的,中标人须按照最新规定执行体检项目,如有新增的体检项目中标人须在卫健委等最新价格标准的单价基础上再乘以中标下浮率;”更正为“三、体检服务(一)基本要求3)上述体检项目如上级有关公安机关对入所体检有新规定的,中标人须按照最新规定执行体检项目,如有新增的体检项目中标人须在卫健委等最新价格标准的单价基础上再乘以(1-中标下浮率);”
四、“评审标准:主要投入车辆情况:根据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对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医疗转运车的情况进行评审: (1)医疗转运车1台得1分,2台(含)以上得4分;无不得分; 注:(1)①自有车辆(必须为投标人名义购买的车辆)须同时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或车辆购买发票复印件、车辆正侧面照片、自开标之日前一年内的校准证书和校准结果复印件和医疗设备清单及合格证明。②租赁车辆须提供有效期内租赁合同复印件(需体现租赁时间)、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车辆正侧面照片、自开标之日前一年内的校准证书和校准结果复印件和医疗设备清单及合格证明,如租赁期未覆盖本项目服务期的,需承诺续租至本项目合同结束(提交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不齐全或无的不得分。”更正为:“评审标准:主要投入车辆情况:根据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对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医疗转运车的情况进行评审: (1)医疗转运车1台得1分,2台(含)以上得4分;无不得分; 注:(1)①自有车辆(必须为投标人名义购买的车辆)须同时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或车辆购买发票复印件、车辆正侧面照片、医疗设备清单及合格证明。②租赁车辆须提供有效期内租赁合同复印件(需体现租赁时间)、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车辆正侧面照片、医疗设备清单及合格证明,如租赁期未覆盖本项目服务期的,需承诺续租至本项目合同结束(提交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不齐全或无的不得分。”
五、《第五章 合同文本》内容有变动,请以最新版采购文件为准。
六、“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1-24 09:00:00,更正为:2025-02-08 09:0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1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公安局白云区分局
地 址:白云大道北33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黄埔大道东856号保利鱼珠港A2栋200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工
电 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23日
相关附件:
******公安局白云区分局监管场所羁押人员医疗卫生和体检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01).zip
第二章采购需求.docx
******公安局白云区分局监管场所羁押人员医疗卫生和体检服务采购项目.docx
******公安局白云区分局监管场所羁押人员医疗卫生和体检服务采购项目.pdf